商品説明
適応症
用于治疗 RET 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癌及其他某些癌症。
作用機序
Selpercatinib的具体作用機序应以该品种正式说明书中的药理与作用機序章节为准。对于需要长期管理或联合治疗的品种,建议结合医生给出的诊疗目标、监测指标和复诊安排综合判断。
薬理作用
会随有效成分、剂型、给药频次及是否联合其他药物而变化。使用前建议核对说明书中的药效学、药代动力学、起效时间、半衰期及特殊人群用药信息,并结合肝肾功能、年龄和基础疾病情况进行评估。
用法用量
2 剂量和给药方法 根据是否存在RET基因融合(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癌或其他实体瘤)或特定RET基因突变(髓样甲状腺癌)来选择接受RETEVMO治疗的患者。(2.1, 14) 12岁及以上成人和青少年患者:推荐剂量基于体重(2.3):体重小于50 kg:每次口服120 mg,每日两次;体重50 kg及以上:每次口服160 mg,每日两次。2岁至12岁以下儿童患者:推荐剂量基于体表面积(2.3):体表面积0.33 m²至0.65 m²:每次口服40 mg,每日三次;体表面积0.66 m²至1.08 m²:每次口服80 mg,每日两次;体表面积1.09 m²至1.52 m²:每次口服120 mg,每日两次。 ≥1.53 m 2:口服160毫克,每日两次。对于无法吞咽的患者,将 40 mg RETEVMO 片剂分散后,口服或通过胃造瘘管或鼻胃管给药(2.8)。仅可使用 40 mg RETEVMO 片剂制备分散液(2.2)。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减少 RETEVMO 剂量。(2.7,8)
注意事項
5 警告和注意事項 肝毒性:开始使用 RETEVMO 前,应监测 ALT 和 AST 水平;在最初 3 个月内,每 2 周监测一次;之后每月监测一次,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根据严重程度,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 RETEVMO。(2.5, 5.1) 间质性肺病 (ILD)/肺炎:监测新出现的或加重的肺部症状。根据严重程度,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 RETEVMO。(2.5, 5.2) 高血压:对于未控制的高血压患者,不应开始使用 RETEVMO。开始使用 RETEVMO 前,应优化血压 (BP)。
禁忌
如已知对本品或其任一成分过敏,通常不建议使用。孕妇、哺乳期人群、儿童、老年人以及存在严重肝肾功能异常、活动性感染或重大基础疾病者,是否适用需以正式说明书和专业医疗意见为准。
薬物相互作用
合并使用其他处方药、非处方药、草本制剂、保健品或酒精前,应先核对说明书中的相互作用章节。尤其是影响肝药酶、肾排泄、血糖、血压、凝血功能或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可能需要额外监测或调整方案。
副作用
用药后可能出现与剂量、疗程、个体耐受性或联合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若出现持续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晕、心悸、异常出血、明显乏力或其他无法耐受的症状,应尽快咨询医生并根据指导处理。
保管方法
请按说明书标示的温度、避光和防潮要求储存,并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