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说明
适应症状
用于治疗存在特定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异常基因的成人非小细胞肺癌(NSCLC)。
作用机制
Osimertinib的具体作用机制应以该品种正式说明书中的药理与作用机制章节为准。对于需要长期管理或联合治疗的品种,建议结合医生给出的诊疗目标、监测指标和复诊安排综合判断。
药理作用
会随有效成分、剂型、给药频次及是否联合其他药物而变化。使用前建议核对说明书中的药效学、药代动力学、起效时间、半衰期及特殊人群用药信息,并结合肝肾功能、年龄和基础疾病情况进行评估。
用法用量
2 剂量和用法 早期非小细胞肺癌辅助治疗:每日一次口服 80 mg,可随餐服用或空腹服用,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或最长 3 年。(2.3) 局部晚期、不可切除(III 期)非小细胞肺癌:铂类化疗联合放疗后,每日一次口服 80 mg,可随餐服用或空腹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2.3) 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每日一次口服 80 mg,可随餐服用或空腹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2.3)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每日一次口服 80 mg,与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联合使用,可随餐服用或空腹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因泰瑞沙引起的不可耐受毒性反应。(2.3)2.1 开始泰瑞沙单药治疗前的建议评估和测试 • 在对存在心脏风险因素的患者开始泰瑞沙单药治疗前,应进行心脏监测,包括评估
注意事项
5 警告和注意事项 • 间质性肺病 (ILD)/肺炎:监测提示 ILD/肺炎的新发或加重的肺部症状。对于接受 TAGRISSO 治疗且近期未接受过铂类化疗放疗的患者,若诊断为 ILD/肺炎,应永久停用 TAGRISSO。对于近期接受过铂类化疗放疗且患有 1 级 ILD/肺炎的患者,应继续使用 TAGRISSO,或根据情况暂停用药后重新开始使用。对于诊断为 ≥2 级 ILD/肺炎的患者,应永久停用 TAGRISSO。(2.5, 5.1) • QTc 间期延长:对于有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易感因素的患者,或正在服用已知可延长 QTc 间期的药物的患者,应监测心电图和电解质。暂停用药, 然后根据病情严重程度,以较低的剂量重新开始服用泰瑞沙,或者永久停止服用泰瑞沙。
禁忌
如已知对本品或其任一成分过敏,通常不建议使用。孕妇、哺乳期人群、儿童、老年人以及存在严重肝肾功能异常、活动性感染或重大基础疾病者,是否适用需以正式说明书和专业医疗意见为准。
药物相互作用
合并使用其他处方药、非处方药、草本制剂、保健品或酒精前,应先核对说明书中的相互作用章节。尤其是影响肝药酶、肾排泄、血糖、血压、凝血功能或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可能需要额外监测或调整方案。
不良反应
用药后可能出现与剂量、疗程、个体耐受性或联合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若出现持续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晕、心悸、异常出血、明显乏力或其他无法耐受的症状,应尽快咨询医生并根据指导处理。
储藏信息
请按说明书标示的温度、避光和防潮要求储存,并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